习俗与安全怎样平衡
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就在眼前,要不要燃放鞭炮又成为一些城市的话题。某报日前载文说,某地市政府元旦前下了一道禁令:禁止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如有人违规,那么,燃放鞭炮的成年人将被治安拘留;卖鞭炮、存储鞭炮的也一律治安拘留。
是禁止燃放鞭炮?还是可以继续延续习俗随便燃放?近些年,这一问题已在很多城市吵得沸沸扬扬。
爆竹声中除岁 禁放不太容易
“不应该让人们忘记习俗。”9岁男孩吴飞直率地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朗朗地背诵起在语文课本中学到的王安石的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上至百岁老人,下至孩童,对过年放鞭炮情有独钟,看来,想禁放鞭炮不太容易。
沈阳前些年也加入到了禁止燃放鞭炮的城市行列,但禁了4年之后,怎么也禁不住了。
随便燃放鞭炮 引火炸伤多人
沈阳禁止燃放鞭炮的理由不能说不充分:该市随便燃放鞭炮所引发的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不断上升,而且严重污染城市环境。禁止燃放鞭炮前的1993年春节期间,沈阳各医院急诊室里的大多数患者是燃放鞭炮的伤者,有炸坏眼睛的,有炸坏手的,还有一人放“二踢脚”时崩到了对面卖西瓜商贩的胸前,恰好在心脏位置,造成当场死亡。当时市政府果断决策:过年禁止燃放鞭炮。
不闻鞭炮脆响 过年冷冷清清
可是,近年来,坚决反对禁止燃放鞭炮的呼声越来越高。“放”的理由是:不让老百姓过年时放鞭炮,这年过得一点意思也没有!赞成“放”者感到最委屈的是,“老祖宗几千年传下的习俗怎么不要了呢?这可是最具民族特色的!”
一位每年在过年时执行禁止燃放鞭炮治安任务的民警向记者描述了内心感受:“年三十晚上,走在街上看到的全是一堆堆烧纸,听不到鞭炮脆亮的响声,心里感到很冷清,这不像过春节。禁放的第一年还像那回事,可慢慢地,政府不让放,老百姓偷着放的情景渐渐多了起来”。
禁放改成限放 老少皆大欢喜
沈阳市政府在不断听到老百姓对禁止燃放鞭炮的抱怨声后,重新对“禁”与“放”进行深入论证。经多方征求意见,社会各界达成的共识是:由“禁放”改为“限放”。
沈阳限放的内容主要有三:限区域、限时间、限品种。规定:绕城高速公路的大三环以外的地区全年可以燃放;大三环以内地区,从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允许销售与燃放,平日里的婚庆等活动都一律不允许燃放;按国家规定的质量合格产品在限定时间内可以燃放;药量超标的烟花爆竹,无厂址、无使用说明、无商标的劣质品,“砸炮”、“月旅行”、“土火箭”、“地老鼠”等8种危险产品,禁止燃放。
据记者观察,过年放鞭炮,完全不禁,负面影响太大;完全禁,缺少节日气氛,有些老百姓怨声又很大。所以,在“禁”与“放”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度,掌握动态平衡,多做通情通理的疏导、少做通理不通情的硬性禁条,这样,就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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